《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提出,“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。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,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。推進水、石油、天然氣、電力、交通、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,放開競爭性環(huán)節(jié)價格。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(yè)、公益性服務、網(wǎng)絡型自然壟斷環(huán)節(jié),提高透明度,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?!逼潢P鍵點是確定了能源價格改革的基本目標和方向,擺正了政府參與能源市場的位置,這將有益于我國能源價格的進一步改革。...